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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入會須知

會員申請資格

一、個人會員 : 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選舉權資格者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
三、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
入會費

個人會員新台幣50元,團體會員新台幣5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
常年會費

個人會員新台幣500元,團體會員新台幣5000元。
永久會員:凡個人、團體會員,願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。

入會注意事項
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 惟團體會員應推派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
1.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2.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。
3.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4.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5.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6.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
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職權

一、訂定與變更章程。
二、選舉及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三、議決入會費、常年會費、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。
四、議決年度工作計畫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五、議決會員(會員代表)之除名處分。
六、議決財產之處分。
七、議決本會之解散。
八、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。
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。